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個稅 年終獎計算)
前沿拓展: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個稅的計算為: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規定費用扣除額,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春節要來了,年終獎還會遠嗎?新個稅法下首個年終獎如何交稅?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嘮嘮這個年終獎個稅怎么交!
年終獎
在了解如何交稅之前,小編先給大家普及一個概念,我們日常俗稱的年終獎在個人所得稅規定里有一個規范的稱呼,叫“全年一次性獎金”。
《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那如何根據自己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交稅呢?快跟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相關政策
根據《**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以下兩種計稅方法
方法一: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方法二: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稅款后,按照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規定,依照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年度匯算。計算公式為: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Tips:上述公式中的“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了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所得。

那么,兩種計稅方式如何選擇更優呢?
讓我舉個例子給你說明一下吧!
例題一:假設張三是某公司員工,其每月工資為8000元,月減除費用為5000元,三險一金1500元,本年每月還有子女教育、贍養老人與住房貸款利息三項專項附加扣除4000元,年終公司發放給張三一次性獎金36000元,且無勞務報酬等其它綜合所得收入。那么對于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張三就有兩種計稅方式可以選擇。
選擇一:張三選擇將獎金單獨計稅,其獎金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首先將36000元除以12月,得出每月3000元的一個判斷依據;
根據每月3000元找到月度稅率表中適用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用36000元獎金全額乘以找到的適用稅率3%,減去速算扣除數0,即36000×3%-0=1080元。
計算所得便是張三該筆獎金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稅時應納稅額。
★Tips:因為張三每月工資薪金減除各項費用扣除后未有需要交稅所得,所以張三今年需要繳交的個稅就是該筆年終獎需要繳交的1080元。
選擇二:張三選擇將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其獎金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首先算出張三的綜合所得即:
8000×12+36000=132000元;
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132000-60000-1500×12-4000×12=6000元;
這種計算方式下適用年綜合所得稅率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得6000×3%-0=180元。
計算所得便是張三該筆獎金選擇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稅時的應納稅額,也是張三今年需要繳交的個稅。
太神奇啦!選擇不同的計稅方法,張三就可以省下大幾百塊錢,錢袋子更鼓啦!
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一下哦!雖然張三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出來的稅額少,但并不代表每個人都是這樣哦,大家要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式!

假設李四和張三的其它情況完全一樣,唯一區別在于李四沒有享受任何專項附加扣除。
當李四選擇單獨計稅不并入綜合所得時,其獎金應納稅額也為1080元,
加上按月發放的工資薪金累計交稅:
540元[(8000×12-60000-1500×12)×3%=540],
其本年應交個人所得稅共計:
(1080+540)即1620元;
如果李四選擇將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則綜合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12+36000-60000-1500×12=54000元
需要適用10%的稅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數,應納稅額為
54000×10%-2520=2880元!
可見,
選擇不同的計稅方式是有區別的,
大家可以自己動手試算一下
看看自己的獎金更適合哪種計稅方式~
最后提醒 :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法有兩種,這兩種分別對應不同的情況。一種情況是個人的工資水平加在一起,不夠個稅的預征預繳起征點,另外一種是達到了起征點,然后去適用相應的梯度稅率,不同的收入,本身所適用的稅率情況是不一樣的。
第1種情況就是個人平時的工資沒有達到預征,預繳起征點,正常來說這個就是三千三千以上就達到了預征預繳的起征點,注意這就是預征,不是真正的個人所得稅征繳,因為現在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5000,但是預征預繳的年度額度仍然是36,000,也就是一年的收入沒有超過36,000,那年終獎里面就要有一部分歸集到個人的普通工資里面,讓個人的達到36000之后,剩余的一部分再去對應相應的稅率。
我們損失的是70年,比如這個人一個月工資是3000塊錢,一年正好是360,年終獎發了12000,那平均到每個月就是一個月2000塊錢。這2000塊錢所對應的稅率就在10%的稅率以內,因為個人所得稅里面不超過96,000元以內的部分都是實行3%的稅率,然后超過144,000的部分是實行10%的稅率,那個稅率大部分人就用不到了。所以這種情況下一個月2000塊錢乘以3%的稅率就是繳納60塊錢,一年就是繳納720塊錢個人所得稅,這是因為年終獎所帶來的增加。
平常的預扣預繳會由公司的財務人員幫大家搞定,這個問題大家完全不必糾結,這個只需要知道這個預扣預繳不代表最終繳納情況。到第2年的3月1號到6月30號還可以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年終匯算清繳,那時候就是完全按照每個月5000塊錢的免稅額度,加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最終來計算個人要繳納的所得稅了,多退少補,大部分人都是退的。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是根據全月綜合所得來計算的,比如不超過3000元,稅率是3%,3000元到12,000元,稅率是10%,12,000元~到25,000元稅率是20%,以此類推。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如果不計入綜合所得,而是需要單獨計稅的,首先先要確定適用的稅率,之后速算扣除數,你繳納的數額等于全年一次性的獎金收入,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
這個是根據年終獎的多少進行計算的,不同檔位稅率是完全不一樣的,可以用獲得的錢乘以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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