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個人所得稅(廣東個人所得稅計算器)
前沿拓展:
廣東個人所得稅
廣東的個人所得稅也是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來計算,屬于工資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工資額-專項附加扣除-社保扣除-起征線)*稅率;如果是經營所得按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稅率來進行計算。
根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擴展資料: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第十四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南都訊 3月9日,廣東省財政廳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通知,轉發**、**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并要求結合相關意見一并執行。以下為通知原文: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廣東省稅務局轉發** **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粵財稅〔2022〕1號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國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現將《** **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3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一并執行。
一、加強政策協同落實。積極發揮財稅部門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擔當,加強部門間協作,成立專項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協同機制,做好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與人才清單管理辦法的銜接,切實推動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落實。
二、做好政策研究細化。合作區財稅部門要協調經濟發展、商事服務、民生事務等相關部門,加強政策研究,明確個人稅負的計算方法等事項,制定優惠政策實施方案、申報指南和工作指引,確保優惠政策享受辦理便捷。
三、強化政策宣傳輔導。做好優惠政策宣傳輔導工作,制定宣傳解讀方案,確保政策宣傳到位,解讀簡單易懂,納稅人應知盡知。稅務部門要加強納稅服務,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滿意度。
四、落實政策風險管理。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嚴格優惠政策執行,對違法違規、虛假申報等行為嚴肅查處,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政策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本級無法處置的要及時向上報告。
五、開展政策運行評估。及時總結評估運行情況,每年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向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書面報送政策運行及評估情況報告。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廣東省稅務局
2022年2月28日
** **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2〕3號
廣東省財政廳、國家**廣東省稅務局:
為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有關要求,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現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粵澳雙方研究提出,提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二、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所得包括來源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四、按照清單管理辦法列入人才清單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指《總體方案》規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范圍。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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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
采寫:南都記者梁思華 通訊員粵財宣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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