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提取公積金處理(違規提取國家住房公積金如何處罰)
前沿拓展:
違規提取公積金處理
違規提取公積金被發現的話是要被責令退回騙提的公積金的,還會通知所在單位,并納入誠信黑名單,限制辦理公積金業務。
近年來,隨著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放寬,老百姓提取公積金更加便利了。但也有一些人因不符合相關條件或想提取公積金用作他途,而動起了騙提、套取公積金的心思。
近期,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直屬營業部在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時,甄別發現兩例違規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案例1:某事業單位職工李某某,持其在南漳縣的購房合同等材料到市民服務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工作人員發現其購房資料前后矛盾,存在明顯造假嫌疑,隨即向南漳縣住建局等部門發送協查函核實,查證李某某所提供的相關購房材料是偽造的虛假資料。
案例2:某央企職工賈某某,持購房相關資料前來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因開具**金額與公積金余額相差較小,引起工作人員的重視,經查,發現賈某某短期內反復提交相似資料提取公積金,且工作人員曾向購房地核查過購房資料為虛假信息。工作人員對其歷史提取記錄開展了延伸追溯核查,發現賈某某還曾以償還商貸名義提取公積金,其所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系虛假報告。
根據《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李某某和賈某某已構成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為。按照《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八章第三十五條規定,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已對兩人賬戶進行凍結,凍結期限5年,停止其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是單位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它有別于居民儲蓄,不能隨時取出來用,在符合相關提取政策時,才可辦理提取。職工提取公積金時一定要提供真實資料,不要為圖省事而輕信和委托他人辦理,更不能偽造相關資料騙提,否則不僅損了聲譽丟了誠信,觸犯法律情節嚴重者,還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和**。繳存職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積金,可致電12345或12329咨詢,也可直接到市及各縣、區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咨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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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襄陽廣播電視臺經濟生活頻道
記者:謝雪飛 | 通訊員:李真 李珺
編輯:李艷 | 校對:王大春
責編:梁龍 | 審核:曾春滿 程鈺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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