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廣州多少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
前沿拓展:
多少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每個月工資超過5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對在**境內無住所而在**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境內有住所而在**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建筑公司、勞務公司員工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怎么交?
這個問題還不簡單嗎?建筑公司和其他公司也沒啥特殊的,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大家都是一樣的交法唄。
新個稅下,工資薪金是累計預扣法。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還是舉個例子吧。
二哥在A公司2022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贍養父母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也沒有勞務報酬等其他綜合所得了,2022年公司發工資時候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2000)×3%=4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2000×2)×3%-45=4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2000×3)×3%-45-45=45元;
依次類推如下:
算法就是這么簡單,當然公司人多,每個人收入不一,扣除不一樣,我們肯定都是借助個稅申報軟件或者Excel表格來計算,不是人工一個個點計算器來算了。
算**了,那么就是實**申報了。
我們基本都是通過這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系統來申報代扣個稅。
具體怎么在申報軟件填寫具體數據這里就不贅述了,反正申報代扣完個人所得稅后,這個事就算完畢了。
其實也就這么簡單。
建筑公司、勞務公司平時預扣工資薪金個稅和其他公司并未不同,都是一樣的。
但是建筑公司、勞務公司又有特殊之處,它們并非固定在機構注冊地經營,它們的特點就是跨區經營,實際經營地和機構地往往是不同的。
那么對于這種情況,其在異地項目的人員的工資薪金又怎么申報呢?
是不是依舊是按月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就完事了?
很顯然這里有特別的規定。
國家**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公告2015年第52號規定
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所以,這個文件明確了,跨省異地人員的工資薪金必須繳納在工程所在地!
而如果公司財務人員以機構地的稅務信息登錄進入自然人扣繳端進行人員工資薪金申報,實際上繳納稅款依舊是繳納在機構地了。
這很顯然不符合政策。
那么企業應該怎么在實際工程作業地進行全員全額申報呢?
納稅人跨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并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報驗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待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個人所得稅稅種后,可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簡單地說,就是你要進行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經營地報驗了,會給你一個身份,然后給你核定個人所得稅稅種,核定了后你就可以像你在機構地一樣,登錄軟件以新的身份在經營地全員全額申報了。
具體申報的**作流程,和你在機構地進行代扣個稅申報是一樣的。
現實中,有些建筑企業未按規定在工程地申報個人所得稅,工程所在地對其進行了核定個稅。
對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稅機關有權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稅款,按照實際經營收入乘以一定的征收率(0.5%-2%)計算確定,具體征收率由各市、縣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經營地核定征收個稅有一些弊端
1、按經營收入核定,經營收入大稅款多,而且有些地方可能還不允許扣除分包款,增加企業成本。
2、核定的個人所得稅是企業成本的一部分,但是在所得稅扣除上,可能稅務機關會認為這不屬于企業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增加企業稅收成本。
3、核定的個稅在機構地可能不被認可,機構地依舊要求企業全員全額申報,導致重復納稅。(雖然國家**公告2015年第52號說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復征稅。兩地稅務機關應加強溝通協調,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所以,異地經營的建筑企業,盡量不要被核定個稅,而是在施工地全員全額申報。
當然有些公司異地項目多,他們反而希望按核定來,免得每個地方都要按明細申報。
你們是什么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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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二哥稅稅念
拓展知識:
多少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
基本工資超過5000元,要交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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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
目前工資薪金收入(或綜合收入)的免征額是5000元/月或6萬元/年。
工資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個人應承擔部分和專項附加扣除,超過免征額的,就需要教案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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