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檔位(個稅檔位月工資)
前沿拓展:
個稅檔位
稅前工資具體包含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計算方法: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12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
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12月29日**聯播截圖
12月29日**聯播截圖
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延續,簡直就是咱們打工人的福音!可以繼續“哪里劃算選哪里”了~
大家歡快的心情已經把這個話題頂上了熱搜第二
若無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會怎樣?
現今,年終獎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單獨計稅所得和綜合計稅,若無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僅有綜合計稅一種方法。先說結論:對于大部分朋友來說,綜合計稅會納更多的稅。
方法一: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稅)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方法二:并入綜合所得(綜合計稅)
居民個人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綜合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年度已預繳稅額
注意:上述公式中的“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了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所得。
舉兩個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后,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稅的方式,小王年終獎共需繳納900元個稅,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綜合計稅的方式,相當于年終獎扣稅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說,單獨計稅比綜合計稅少納5100元。
小王稅款計算表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稅,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如果合并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對小李來說,綜合計稅比單獨計稅少納10410元。
小李稅款計算表
綜上,單獨計稅方法更適合高工資低獎金的朋友,而綜合計稅更適合低工資高獎金的朋友。
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大部分人屬于高工資低獎金,故而采用綜合計稅的方式需要納更多的稅。
注意!6個年終獎“臨界點”別誤踩
在年終獎單獨計稅時,一定不要忽略“臨界點”問題。在“臨界點”附近,年終獎多發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
案例分析
如果發放3.6萬元年終獎,個稅需要繳納36000×3%=1080元,到手收入34920元。
如果多發一元,即發放36001元年終獎,個稅需要繳納36001×10%-210=3390.1元,到手收入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發一元年終獎,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提醒
年終獎對應的稅率有六檔,3.6萬元、14.4萬元、30萬元、42萬元、66萬元和96萬元的檔位都會出現多發一元,稅負陡增的情況。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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