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亡賠償標準2021(工傷**亡賠償標準2021計算方法蘇州)
前沿拓展:
工傷**亡賠償標準2021
法律分析: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確定,因此2021年工傷保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876680元(全國統一),相比去年增加了29500元。2、喪葬補助金。按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由于每個地區的職工工資標準不同,因此不同地區喪葬補助金標準也不一樣,例如深圳地區的標準為10646元 ×6=63876元。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工資相應比例給付,具體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月40%。注意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能高于**亡職工生前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021年1月18日,國家統計局召開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公布20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這就意味著,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
工亡賠償標準延伸解讀
一、關聯法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工亡賠償標準項目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目: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因2020年浙江省和紹興市的平均工資均還未公布,在核算喪葬補助金時按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1523元)或2019年紹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9475元)來計算。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相比上年度的847180元,增加了29500元,這個標準全國統一。
內容來源:安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來源: 安康發布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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