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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張孫小娛 通訊員 武曉)為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對全市2021年第三季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予以公布,共涉及拖欠工資案件、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案件、其它行政處罰類案件及違反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案件等16起。
此次公布的16起案件,是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人社部令第29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而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有關工作的通知》(煙人社字〔2021〕74號)規定執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的具體標準為:未按國家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上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超過36個月不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超過36個月不為勞動者申報社會保險費數額的;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的;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等。
今后,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每季度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門戶網站或**網站以及主要報刊、電視等媒體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予以公布,并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用體系,與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進一步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提高相關責任人的守法意識,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本次公布的16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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