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怎么算(補償金的個人所得稅)
前沿拓展:
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1,如題所述,各地財稅機關一般會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對經濟補償應計繳個稅作出相應規定,基于各地經濟水平的不一致,計繳基數及相應扣除額也會存在一定差異。
2,可見,應予結合當地相關政策規定進行判斷。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作。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可是,因為它所產生的爭議在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占比不低。事實上,在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是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支付多少、按什么標準支付等都與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息息相關。
【案例】
經濟補償金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宋某于2016年7月4日入職一家投資公司,從事分析師工作,雙方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2017年7月起,宋某的月工資增加到4萬元。2022年4月16日,由于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投資公司與宋某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故決定與宋某解除勞動合同。由于當地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05萬元,故宋某在離職時領到了6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8.9萬元。
宋某一次性拿了這么多錢,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呢?
【說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本案中,投資公司是按該條規定向宋某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離職時領取的經濟補償金是不用繳個稅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拓展知識:
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計算:經濟補償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經濟補償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款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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