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扣稅計算方法(工資扣稅計算方法2021)
前沿拓展:
工資扣稅計算方法
實習的話,沒有簽訂規定勞動關系的合同,說直白點你還不是公司的員來自工,不是公司的員工的話你的就不叫工資,你的所得屬于勞務報酬。所以公司要給你按勞務報酬扣稅的。如果你現在和公司簽訂正式的用工合同,在公司任職、形成了正式的雇傭關系,就可以適用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額標準3500元后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的話就是《中華****個人清修斷食袁采整位斷抗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關于工資及著程無哥考寫薪金、勞務報酬的定義和規定。
案例
張女士在某企業任職,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某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無免稅收入;每月繳納五險一金2500元,從1月份開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共計3000元,無其他扣除。
請計算張女士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情況明細。
在計算之前我們要了解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和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那么,現在就讓我們開始計算吧——
一、2019年1月
1月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對應稅率為3%。
1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5500*3%=165元
2019年1月,企業在發放工資環節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65元。
二、2019年2月
2月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對應稅率3%。
2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11000*3%-165=165元
2019年2月,企業在發放工資環節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65元。
三、2019年其他月份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類推,計算得出張女士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情況明細表,如下:
看了上述計算過程,你會計算自己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數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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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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