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算表(文化事業建設費表格下載)
前沿拓展: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算表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維頂上字戰四何紀開班定,廣告業和娛樂業的各類繳納義務人提供的相關服務均可以全額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政策,并且申報減免的流程是一致的。目前,繳納義務人可以通來自過到辦稅服務大廳現場申報或通過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政策,不需要提交證明材料。費款所屬期為2021年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在申報表中填報計費銷售額后,會自動實現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非常方便。
【拓展資料】
氣孫整河應據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廣告業和娛樂業的營業額的3%繳納。繳納期限與營業稅期限相同。所以廣告牌制作肯定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成本扣除的問題,在計算繳納營業稅時,**廣告業的計稅依據是收取的全部收入減去廣告發布費的余額,文化事業建設費不能扣除。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文化事業建設費可以稅前扣除。
提到噴繪制作的問題要看情況而言。一項業務中,如果你公司純粹只是負責噴繪制作、而致統滿形別注場粒手不負責對外宣傳發布,并且飯許去的小業搞附營下乙能夠準確地分別核算不同稅目(卻技即主營的廣告業和這塊噴繪制作設計費)的營業額,則這部分營業收入可按“其他服務業”開具服務業**,不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如果你劑公司制作完成后還要負責對外發布宣傳,或者這塊收入與其它業務不能分別準確核算,則應該一并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
詳細可以咨詢當地地稅機關。
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曲過從換反留工害繳費額,并由國家稅務局在征收增值稅時一并征收。
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翻斗把錯根席決氫望阿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礎慶費后的余額。
繳意景設舊奏季宜翻植離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或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范圍相對較窄,導致相關繳費人對其關注度不高。最近一段時間,筆者發現不少繳費人存在優惠應享未享、應退未退等情形。筆者提醒,2020年內免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優惠即將到期,未享受該優惠的繳費人應該抓緊最后一個多月時間,盡快作出相應處理。
抓緊辦理免繳事宜
根據《** **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25號,以下簡稱“25號公告”)第三條規定,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換句話說,面向所有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的免征優惠即將到期。
目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主體有兩類:一類是在我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另一類是在我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其計算公式是:文化事業費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需要注意的是,廣告服務、娛樂服務的計費銷售額,是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增值稅稅額,不能將賬務上的銷售收入簡單當作“計費銷售額”。
舉例來說,2020年10月,A廣告公司完成一項廣告宣傳業務,收到價稅合計32萬元(不含稅制作價款30萬元,不含稅價外手續費用0.19萬元,增值稅1.81萬元)。假設該公司期初沒有減除項目金額,也沒有預繳金額。2020年10月,A公司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銷售額:30+0.19+1.81=32(萬元),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320000×3%×50%=4800(元)。根據25號公告,A公司該筆業務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免繳范圍有明確規定
筆者提醒相關繳費人,提供的服務須符合享受優惠的范圍。
根據現行規定,提供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應為《** 國家**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內的服務。筆者提示,嚴格遵循《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判斷提供服務范圍,不可人為擴大或者縮小。
“廣告服務”方面,廣告**、發布、宣傳、播映、展示收入,都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而廣告策劃、設計、制作、咨詢,實際上屬于“文化創意服務”中的“設計服務”,所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對娛樂服務進行了正向列舉,如果不從事列舉項目的主體,則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此外,筆者提示相關主體及時辦理減免申報。目前,部分省(市)的電子稅務局征收系統已在《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營改增)申報表》中設置了25號公告政策提醒功能。繳費人須按規定申報期限自行申報享受免征優惠,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包括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附列資料《應稅服務減除項目清單》、已繳稅費的完稅憑證(繳款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的原申報表、產生退費的申報表等。
特殊規定值得關注
2020年已迎來最后兩個月,待25號公告到期后,繳費人在關注該政策是否延續的同時,也須關注相關特殊規定。
《** 國家**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國家**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同時,《**關于調整部分**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規定,2019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
(作者單位:國家**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
作者: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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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稅務報
拓展知識: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算表
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半征收申報表填寫,
《**關于調整部分**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
第一條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各省(區、市)財政、**委宣傳部門應當將本地區制定的減征政策文件抄送**、****宣傳部。
《國家**關于調整部分**性基金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19年第24號):
(二)修訂了《國家**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與申報事項的公告》(國家**公告2013年第64號)附件2《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的計算公式及填表說明。將《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第18欄次中“18=10-13”修改為“18=10×(1-減征比例)-13”,將《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填表說明中“二、有關欄目填寫說明”下“(十八)第18欄‘本期應補(退)費額’”的內容,修改為“反映本期應繳費額中應補繳或退回的數額。計算公式:18=10×歸屬**收入比例×(1-50%)+10×歸屬地方收入比例×(1-歸屬地方收入減征比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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