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其提取流程)
前沿拓展:
寧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看你的住房公積金開戶的管理部門
最好問你們單位財務
因為,一般是在那里開戶在哪里取
很多朋友都知道公積金的用途很廣,但是提取公積金時有些問題是要注意的,如果你失業了,打算在寧波提取公積金,能提取嗎?需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呢?
問: 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已滿2年,一直失業在家,沒有固定經濟來源,小孩還在讀書,生活非常困難,可否提取原先的住房公積金?
答: 根據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個人身份證、失業證、戶口所在地街道或鄉鎮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狀況證明方能提取。
問: 外地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 非寧波市戶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且離開寧波大市的,在異地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封存滿六個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如需委托他人代領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若在辦理過程中要面簽提取談話筆錄或為規避資金風險確保提取人資金安全,管理中心認為有必要由提取人來中心自辦的,可不予代辦人提取。
問: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已經停繳,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 根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凡職工失業滿5年或滿2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有關證件和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失業期間,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購建翻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并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除了以上介紹的這些情況之外,如果你是委托提取、還貸提取以及其他方式的提取也有其他的注意事項,你可以隨時關注我們的更新。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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