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大家好,今天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以及個稅匯算地不一樣會出現什么的相關問題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了哈,下面我們開始吧!
個人所得稅匯算地怎么選
1、根據所屬單位不同分為四種:在**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在**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境內經常居住地不同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沒有戶籍的,向**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匯繳地的繳稅地點決策了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該稅務機關承擔納稅人年度匯算有關的繳稅服務與管理,需精準填好。匯繳就是匯算清繳,匯算清繳就是指納稅人在繳稅年度終結后規定的階段內,按照稅收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所得稅的要求,自主計算全年度應納稅額和應繳個人所得稅額,依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稅款的所得的回稅金額,明確該年需補或是退返稅款,并填報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年度所得稅稅務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結清年度所得稅稅金的行為。用戶需向公司具體運營管理所在城市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個人所得稅。用戶從合伙企業獲得的生產制造經營所得,由合伙企業向公司具體運營管理所在城市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交納用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給用戶。
4、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5、【法律依據】:《國家**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第十條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一)在**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二)在**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三)在**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四)在**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境內沒有戶籍的,向**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個稅匯繳地更改
匯款地點是不能修改的,假如你有很多匯款地點,可以選擇其中一個進行結匯。如果您已經選擇其中一個并聲明了它,您可以選擇更正您的聲明并再次選擇返回的地方。假如你只有一個地方,不能選擇自己填寫繳納地,這不符合稅法的原則。
一、個人所得稅匯繳地是什么意思
個人所得稅匯繳地是指個人在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作為統一核算的地方。具體規定如下:
1、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2、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3、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所有人都必須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嗎
不是所有人都需要進行個稅匯算清繳的。
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
1.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個人年度4項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是指“毛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不得從中剔除減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不得減除20%費用。與實施條例規定相比,這一口徑降低了“6萬元”門檻,很多中低收入者由此不再需要辦理匯繳。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年度匯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即“匯算清繳應納稅額-預扣預繳稅額”之差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時預繳稅款多了,預繳稅款≥年度匯算清繳應納稅額,個人首先不需補稅,但可能有退稅,這是納稅人的一項債權。“補稅法定,退稅自愿”,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匯繳放棄退稅權,稅務機關尊重納稅人的自由選擇。
上述3種免辦匯算清繳情形,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平時已按照規定預扣預繳稅款。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個人所得稅匯算地選哪個 有兩種選擇
1、有受雇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企業地址;
2、沒有受雇企業的納稅人,可以選擇戶口所在地或是常住地(居住證地)以及總計最大收益的所在地作為匯算地,用戶可以依據個人狀況選擇確定。
以上就是個人所得稅匯算地選哪個相關內容。
個人所得稅匯算地不一樣不會有影響。年度匯繳申報表遞交后,一般情形下不可以變動年度匯算清繳地。如用戶選擇自主辦理匯算申報或是委托第三方辦理申報,需要向用戶受聘企業負責的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用戶有兩處及以上受雇企業的,可選擇在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用戶沒有受雇企業,則向用戶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是主要收入來源地的負責稅務機關申報。無論用戶是選擇互聯網申報或是至稅務機關辦稅大廳進行申報,審理用戶年度匯繳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都是按照這些標準來執行的。本文主要寫的是個人所得稅匯算地選哪個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個人所得稅匯繳地是什么意思
個人所得稅匯繳地是指個人在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作為統一核算的地方。具體規定如下:
1、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2、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3、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建筑業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個人所得稅匯算地如何更改
1、登錄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進入“個人中心”頁面。
2、在“個人中心”頁面中,點擊“稅務信息”選項卡。
3、在“稅務信息”頁面中,找到“匯算清繳地”一欄,點擊“修改”按鈕。
4、在彈出的“修改匯算清繳地”頁面中,選擇您要變更的匯算清繳地,然后點擊“確認”按鈕。
5、系統會提示您“您的申請已經提交,審核通過后生效”,表示您的修改已經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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