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計算方式(個稅計算方式有幾種)
前沿拓展:
個稅計算方式
個稅計算公式如下:1、增值稅稅率:小規模3%,一般納稅人17%。計算方法:銷售收入(不含稅)*稅率;2、營業稅率:不合格5%,合格3%,計算方法:銷售收入(不含稅)*稅率;3、附加稅:(1)城建稅:7%計算方法:增值稅(營業稅)稅額*7%;(2)教育費附加:3%計算方法:增值稅(營業稅)稅額*3%;(3)地方教育費附加:2%計算方法:增值稅(營業稅)稅*2%;4、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0.03%粘貼;帳簿按5元/冊計繳;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0.05%繳納;5、企業所得稅:(1)審計稅:稅率20%,25%。計算方法:應納稅額=利潤*適用稅率。(2)核定征收:20%和25%的稅率由專門管理人根據企業具體情況確定。稅率:7%和10%計算方法:應納稅額=應納稅銷售額*核定所得稅率*適用稅率6。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原起征點3500,現在起征點5000。
《中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依據《中華****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
一綜合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預扣率表
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率表
稿酬、特許權使用費:20%
二經營所得、
六-九:20%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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