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所得稅(經營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前沿拓展:
經營所得稅
一、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采用**超額累進稅的、實行按年綜合征收。為兼顧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所得和合伙制企業所得納稅人的納稅負擔,銜接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可將稅率簡化為**超額累進稅率。以每一納稅年度的各項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稅所得額,按年綜合征收,分月(或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二、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1/不超過5000元的/5%;
2/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3/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4/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5/超過50000元的部分/35%。
為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確保核定征收經營所得的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重慶市稅務局發布了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的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中,突出了幾個重點內容。
一、 經營所得核定征收
1、 定期定額征收
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其取得的經營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收入額(不含增值稅)×附征率
附征率的標準按月經營收入劃分,月經營收入10萬元(含)以下的,附征率為0%;月經營收入10萬元以上的,附征率為1%。
核定征收的優惠政策力度較大,相當于年度經營所得120萬元以下的,個稅為0。
2、 應稅所得率征收
對不符合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條件且未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管理的納稅人,其取得的經營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含增值稅)×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核定的應收所得稅率相比較查賬征收的稅率,相當月“打骨折”,應稅所得率的標準:
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表
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二、 房屋轉讓和房屋租賃核定征收
1、納稅人轉讓房屋
不能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其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房屋轉讓收入(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2、納稅人出租房屋
不能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其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納稅人裝讓房屋和出租房屋的征收率,沿用了2016年重慶市地稅局**的綜合征收率:
房屋轉讓和房屋租賃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表
三、 自然人代開核定征收
對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自然人納稅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經營所得(不含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代開增值稅**時,按照納稅人開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主要是針對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取得的經營所得。
四、 執行時間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從2022年10月份開始,重慶市的個稅核定征收就有了新的變化。還想了解個稅的哪些涉稅問題,歡迎與小編溝通交流。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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