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核定扣除(農產品核定扣除投入產出法)
前沿拓展:
農產品核定扣除
農產品核定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是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經國務院批準,對**和國家**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
農產品核定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
1、 單一使用農產品原材料生產的試點企業應轉出進項稅額計算方法:
(1)抵扣憑證為農產品收購**或者銷售**的:
期初轉出進項稅額=(期初庫存農產品金額+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金額)/(1-13%)×13%(11%,10%)
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金額=庫存半成品、產成品金額*單耗扣除標準
(2)抵扣憑證為增值稅專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
期初轉出進項稅額=(期初庫存農產品金額+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金額) × 13%(11%,10%)
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金額=庫存半成品、產成品金額*單耗扣除標準
(3)混有前兩種抵扣憑證的,按上述兩類抵扣憑證開具金額(含稅價)的比例分別計算。
抵扣憑證為農產品收購**或者銷售**的,計算轉出進項稅額時應先將期初數還原為農產品買價,再乘以抵扣率計算轉出額,所以要先除以(1-13%),注意區分尚未生產領用未加計扣除的農產品。
2、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核定扣除方法如下: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含稅) ×扣除率/(1+扣除率)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不含采購除農產品以外的半成品生產的貨物數量) ×農產品單耗數量
平均購買單價是指購買農產品期末平均買價,不包括買價之外單獨支付的運費和入庫前的整理費用。計算公式如下:
期末平均買價=(期初庫存農產品數量×期初平均買價+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當期買價)/(期初庫存農產品數量+當期購進農產品數量)
注意:計算公式中,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期初平均買價指上月末平均買價(財稅〔2012〕38號)
3、納入試點的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應按照《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進行備案。
(1)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核定扣除方法如下: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 ×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 13%/(1+13%)
損耗率=損耗數量/購進數量
(2)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核定扣除方法如下: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耗用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 13%/(1+13%)
注意: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應合并計算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關于農產品,很多小伙伴知道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深加工可以享受加計1%扣除進項稅額,但是了解的又比較含糊。
農產品什么時候按照票面稅額抵扣?
什么時候可以按9%計算抵扣?
什么時候加計1%抵扣?
農產品合法扣除憑證有哪些?
怎么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稅收優惠有哪些?
今天貓叔帶大家一起理解以上問題,
農產品其實一點都不神秘!
1、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免征:
2、最新抵扣政策
憑票扣除 OR 核定扣除
1、憑票扣除
(1)四種合法扣稅憑證:增值稅專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銷售**、農產品收購**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的,以增值稅專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或收購**的,以農產品銷售**或收購**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加計扣除1%)。
注意:根據財稅【2017】37號文,這里的銷售**,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不包括從批發/零售農產品的納稅人取得的普通**。
2、核定扣除
試點納稅人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產出法
(2)成本法
(3)參照法:
核定扣除的基本處理思路是:
采購環節將稅額計入存貨成本,待實際耗用或者對外銷售時,再根據核定的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含加計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3、賬務處理/申報案例
案例:
某利園糕點制造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小麥加工成面包對外銷售。1、2019年6月購進小麥,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注明金額100元,稅率9%,稅額9元,款項用銀行存款支付;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注明金額200元,稅率3%,稅額6元,款項用銀行存款支付;
3、向農民伯伯收購小麥,支付現金300元,給農民伯伯開具了一張收購**。購進的小麥當月全部生產領用。糕點廠購進小麥稅務處理如下:
(1)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扣除率為10%。
糕點的適用稅率為13%,所以購進小麥扣除率為10%,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小麥,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00×10%=10(元)。
增值稅專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9元,實際上納稅人可以抵扣10元進項稅額,根據《國家**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稅局2017年第19號)規定,9元(專票上注明的稅額)在購入當期抵扣,剩下1元在領用小麥時加計扣除。
賬務處理:借: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100*9%)
貸:銀行存款 109
(2)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小麥,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00×10%=20(元)。增值稅專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6元,實際上納稅人可以抵扣20元進項稅額,其中18元(200×9%)在購入當期抵扣,剩下2元在領用小麥時加計扣除。
賬務處理:借:原材料 18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200×9%)
貸:銀行存款 206
(3)從農民伯伯購進小麥,屬于向農業生產者購進農產品,根據開具的收購**的買價,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300×10%=30(元),其中27元(300*9%)購入當期抵扣,剩下的3元在領用小麥時加計扣除。
賬務處理:借:原材料 27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7(300*9%)
貸:銀行存款 300
(4)農產品購入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或銷售**均已按9%的稅率(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月末,根據當月生產領用的農產品計算當月可加計扣除的進項稅額。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9+18+27)/9%*(10%-9%)=6(元),或者直接根據我們前面計算出的剩余未抵扣的金額,直接相加,可加計的進項稅額=1+2+3=6(元)
(5)增值稅納稅申報:
填寫附表二相應欄次
注意:第6欄“農產品收購**或者銷售**”:反映納稅人本期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取得(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或者銷售**情況。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時取得增值稅專用**情況填寫在本欄,但購進農產品未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13%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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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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