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號2020最新限號10月(限號2020最新限號10月秦皇島)
前沿拓展:
限號2020最新限號10月
深圳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2月27日至2022年01月18日,工作日07:00-09:00、17:30-19:30(節假日除外、雙休日補班)。
限行區域、范圍
深圳市:
1、全市道路
2、需要進出口岸及機場的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內高速公路:S3廣深沿江高速、G4廣深高速、G15機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龍大高速、G94梅觀高速、S29清平高速、G4E鹽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長深高速、S86外環高速、東部過境高速。
(二)深圳灣口岸:S3廣深沿江高速、東濱隧道、東濱路、沙河西路。
(三)皇崗口岸:G4廣深高速、皇崗路(皇崗口岸段)、百合路、同慶路、福田南路(皇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廣深高速、桂花路、國花路、裕亨路。
(五)羅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公園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輔道東行方向(**南路至文錦南路段)。
(六)文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錦北路、文錦中路、文錦南路。
(七)沙頭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鹽排高速、深鹽路、沙鹽路、沙深路。
(八)深圳機場:G4廣深高速、G15機荷高速、機場南路、領航高架、空港八道。
限號規定
北京市****關于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切實鞏固大氣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決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本市各級**政機關,**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車輛按尾號限行交管措施解讀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北京尾號限行
國慶假期將至,根據近三年國慶節長假(2018年10月1日至7日、2019年10月1日至10月7日、2021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事故情況分析(2020年放假安排與今年不同,不納入分析范圍),我市交警部門作出交通安全形勢分析,并提醒廣大市民,長假期間出行要關注預警信息,做好出行規劃;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違法行為;快速處置現場,避免二次事故。詳見↓
國慶節長假期間
交通安全形勢分析
1
道路交通事故數起伏,人員傷亡事故須重視
據統計,近三年國慶節長假期間發生輕微物損的簡易程序交通事故,2018年為6728起,2019年為5152起,2021年為7766起。同時,近三年國慶節長假亡人事故呈逐年下降態勢。今年受**影響,出境旅游需求降低,但國慶假期市民自駕環滬或市內短途出行意愿強、需求大,出行的**、車流將持續保持高位。此外,假期市民走親訪友頻次上升,聚餐飲酒情況較多,夜間酒后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引發事故風險增加。
2
亡人事故中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亡比例最高
近三年國慶節長假,閔行、浦東新區人員傷亡事故相對多發。從不同道路類型事故**亡人數占國慶節事故總**亡人數的比例來看,城市道路(占56.6%)、一至四級公路(占30.2%)事故**亡人數占比最高。從不同車輛類型**亡的人數占“國慶節”總**亡人數的比例來看,占比較高的分別為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占52.8%)、自行車騎行人員(占17%)、行人(占15.1%),共占84.9%。
3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仍是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經對國慶節長假期間交通事故情況進行分析,機動車因“超速駕駛”、“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酒后駕車”三類交通違法行為引發事故較多,非機動車因“違反交通信號” “逆向騎行” “未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引發事故較突出。
國慶節長假期間
出行交通安全建議
關注預警信息,做好出行規劃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外出時及時關注**、衛健、交通運輸等部門公布的相關信息,提前規劃好出行路線,避免擁堵。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遇前方發生擁堵或車輛發生故障、事故等問題,要做到謹慎駕駛、提前控速、依次排隊緩慢行駛,并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提示后方車輛注意減速。通過媒體播報、導航提示等渠道了解道路交通流量、前方道路交通事故及惡劣天氣情況,根據天氣、交通管制措施和道路通行情況,提前選擇好出行時間和路線,錯峰往返。
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違法行為
交通參與者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駕駛、謹慎駕駛,積極維護良好的通行秩序。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未按規定讓行、違法變道、開車瀏覽電子設備、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違法行為,貨車不得違法載人,夜間行車要開車燈。非機動車、行人出行要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指示,嚴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騎行、闖紅燈、橫穿馬路;乘坐私家車、旅客大巴等車輛切記佩戴安全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必須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快速處置現場,避免二次事故
對于“車能動、人未傷”的事故,要按照《上海市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通過使用“快處易賠”微信公眾號、“交管12123”等事故線上快處方式,在固定證據后迅速撤離現場后進行事故處置及后續保險理賠,尤其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務必按照“九字警句”(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作,加強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同時,也防止造成二次事故及長時間、大面積擁堵。對于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道路交通擁堵的。**交警部門將嚴格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節假日期間,我市部分重點高速公路將設置“警保聯動”移動工作站,開展交通事故快處、快撤、快賠工作。
資料:市**局交警總隊編輯:夏奕寧
拓展知識:
限號2020最新限號10月
伙伴們,
假期已過半!
小編特別提示大家,
假期嗨完之后,
限號要變了,
千萬別記錯了哦~
10月5日
機動車尾號限行
將迎來又一次輪換
具體規則
↓↓↓
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
星期一4和9、
星期二5和0、
星期三1和6、
星期四2和7、
星期五3和8。
由于國慶假期10月1日至8日不限行,上班首日10月9日周五限3和8,10月10日11日不限行,10月12日限4和9。
提示大家:
如有最新調整,
請以各地發布的最新消息為準!
這些細節別忽視
天津市**局關于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依據《中華****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及《**天津**天津市****美麗天津建設綱要》(津**發〔2013〕19號)要求,市****決定,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號牌機動車(北京號牌小型、**載客汽車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本市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外埠號牌(北京號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車區域指標登記上牌的本市號牌小型、**載客汽車可通過“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預約申辦相關通行憑證,允許在上述時段進入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二、自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4月4日,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本市及外埠號牌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據上述第二條規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尾號分為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分別為: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4類特種車輛;
(二)大中型客車(含公共汽車、班車、長途汽車等)、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作業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六)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本市核發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五、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繼續按照我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規定執行。本市核發號牌的純電動輕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封閉式載貨汽車,持有本市**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通行證的,不受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圍內(外環線除外)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標志的路段通行。
專用通行證由**交通管理部門全額配發,市民可通過互聯網登陸“天津市交通安全綜合**平臺(tj.122.gov.cn)”,點擊“各類通行證申領”查詢下載,自助打印后隨車攜帶,以備檢查。
六、為方便群眾出行,**交通管理部門將繼續為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尾號的單位和個人、家庭機動車變更號牌,并對持有自動擋準駕車型且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放專用通行證。
特此通告。
天津市**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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