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公積金(鄞州公積金電話)
前沿拓展:
近日,市住建委、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國土資源局聯合出臺本地規范文件《轉發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財政廳、****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甬建發【2018】15號)。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速速來了解!
一、加強監督檢查,規范銷售管理
各區縣(市)住建部門應會同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件精神,明確承諾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并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各區縣(市)住建部門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要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公示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承諾書,公示內容是否完整規范。**銀行各縣(市)支行應加強對轄區內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
二、開展專項整治,從嚴懲戒處理
各區縣(市)住建部門應會同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巡查力度,重點檢查轄區內在售樓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行為。對限制、阻撓、拒絕或變相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要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應予以通報、公開曝光以及暫停商品房樓盤網簽。
三、嚴格業務考核,壓縮辦理時限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加大對承辦銀行委托貸款業務的考核力度,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購房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承辦銀行按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資料受理、復核,并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5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承辦銀行達不到考核要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終止并取消其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業務承辦資格。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動產登記機構、住建部門(房管),要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材料,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承辦銀行報批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后4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批工作。不動產登記機構按規定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辦理。
四、接收社會監督,處理投訴舉報
各區縣(市)住建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社會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對購房人舉報投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銷售中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等問題,住建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理中心要迅速響應,及時查處,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
來源 | 寧波發布
編輯 | 超瑜
拓展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九賢互聯網實用分享網編輯,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uuuxu.com/20221014479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