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如分眾傳媒的那種小區電梯廣告的話,一般一個月幾百塊錢。
如果你那個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你可以向物業談。但是如果有業主委員會。你就要找業主委員會談
因為小區收的廣告費是屬于全體業主的。如果有業主委員會,一般都是業主委員會才有權利跟你簽合同。
如果你們的小區暫時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那么物業有權利跟你簽合同的。當然具體價格要你們兩個自己談。具體要看多少個電梯?多少層樓?所以具體價格要自己面談,你可以到別的小區去打聽打聽。
最后我再拍一段視頻給你詳細說一下,可希望可以幫到你。
貴陽的電梯廣告主要是分眾傳媒、眾合傳媒、搜舞傳媒在做。
分眾傳媒作為全國性媒體廣告,可以接全國性廣告投放,貴州分公司主要負責省內廣告的投放,也可對省內客戶投放全國指定區域廣告投入,除了電梯框架廣告,還視屏機廣告,點位最多,位置也較好。
眾合傳媒在貴陽全市主城區都有點位,相對分眾廣告點位在數量、位置上要略遜些,也有框架廣告和視頻機,主要以框架為主。
搜舞傳媒是宏立城放下傳媒公司,主要廣告點位在花果園片區,其它有小部分在山水黔城等區域,也是以框架廣告和視頻機為主,在花果園區域內點位有絕對的優勢。
三家中,分眾傳媒的價格在相同形式的廣告投放中價格偏高一些,具體的價格要看甲方投放的時間長短、投放的數量(投放數量越多,價格相對折扣越高,反之折扣越低)、付款的方式(一次性付款單價低些,分期支付或部分實物置換單價要貴些)、投放的總金額(投放總金額高些,單價會低些,反之,單價要高些)來決定,一般分為,一是好壞點位組合搭配,價格相對低點,但廣告效果會略有遜色些,二是指定點位投放,廣告效果相對好些,但單價會較高。因此,具體的廣告價格不好確定,關鍵還看甲方的預算、想達到的預期,談判雙方人員的技巧。
不管投放哪種廣告,其實都有廣告效果,但也不要太寄于后望,最好的廣告投放方式是圍繞目標客戶的行為軌跡,在預算允許的條件下,選擇合適的媒體進行組合宣傳,讓目標人群在其軌跡內處處看到廣告主的要傳遞的廣告信息,對廣告受眾給予最大的影響力,對廣告主帶來最大的效應。
電梯廣告投放收費的標準是投放一個月收取50塊錢的費用。
感謝支持!
電梯廣告分為很多種——電梯海報、投影、門貼、視頻等等,但無論哪種,收費都是按周來。
比如電梯海報,一幅海報廣告的價格即為展示一周的價格。行業約定俗成,周六周日為上刊日,即您如果想投放下周的廣告,這周就要提前下單、準備海報電子稿,廣告公司免費為您印刷好,然后本周六、日上刊。如果您投放一周,那么廣告的展示時間就從本周末到下周末。
提前選好哪個小區哪一棟樓具體哪部電梯哪一面(一部電梯左中右三個廣告位),然后挑選您要的時間,哪一周或哪幾周,計算價格即可。
舉個例子,如果電梯廣告單價為200元,我要兩部電梯各一幅廣告位,總共4周,則總價格為200x2x4=1600元。
希望對您有用。
]]>阿誠來回答!
物業公司對電梯廣告等公用部位經營收入不公開,違反了法律規定,剝奪了業主的知情權,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按照規范進行公開公示。
業主委員會及業主要求物業公司公開電梯廣告收入這類共用部位產生的收入,這是業主的正當要求,可以通過相關途徑來進行。
根據法規及相關案例,住宅小區電梯廣告收入等共有部位產生的收入,扣除物業公司管理成本后,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
根據地方《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業主公布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經營收益,對業主個人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并且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提供相應服務,依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監督。”
隨著城市化建設以及現代物流業的發展,住宅小區電梯廣告、停車位、快遞柜收費管理是一個大的問題。
目前有的物業公司在貫徹《物業管理條例》方面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對“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經營收益”沒有按時、規范公開公示,剝奪了業主的知情權,并且將這部分收入列入物業公司的收入,侵害了業主利益。
對于這種情況,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要求物業公司進行公開公示,并糾正其違規行為。
1、可向物業公司溝通,要求物業公司按照規范進行公開公示。
2、可向街道辦事處或鄉鎮****、居民委員會反映此類問題,促使物業公司及時進行公開公示。
3、可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以督促物業公司公開公示。
4、可向所屬地****提**訟,要求物業公司按規范公開公示。
以上僅是我個人的觀點,不知對您是否有幫助。
這個問題在問答也是反復討論的話題之一。
收益權歸誰?
電梯是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共用的配套設施設備之一。按《物業管理條例》的先關規定: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公司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通過對該法條解讀,電梯廣告收益主要是歸業主所有。如果在進行經營的過程中,物業公司付出了一定的管理成本,那么應自總收益中將該部分成本扣除。
現在的問題是:
大多數小區在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前提下,廣告公司只是征得物業的同意后就在電梯做廣告(包括轎廂內的鏡框廣告、轎廂內外的多媒體廣告),合作協議與物業簽訂,費用也全數交于物業。
而物業公司卻很少按照規定對該部分收益進行公示,剝奪了業主最基本的知情權。
從這個角度來說,只有成立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行使對公共收益掌控權,才能談如何公開并使用該收益的問題。
至于如何使用,最終決定權在于全體業主。
電梯廣告,看你說的是哪種廣告,是野廣告呢還是廣告公司制作的廣告招牌,如果是野廣告的自己看著不爽就把它撕了,做件好事,或者給物業反正一下讓他們處理。如果是廣告公司制作的,那么物業是收了廣告費的,大小樓盤商業,一般電梯都會有廣告的,不要奇怪。
電梯廣告好做。做好廣告,到小區物業或商業大廈物業跟經理談。
找電梯廣告公司。物業沒有權利私自接單,而且很多業主已經越來越有**意識,開始以業委會自行管理電梯廣告位的租用事宜。
有的物業的確私自接單了,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一旦業主追求,立馬要撤掉。一句話:正規的物業管理的小區,或者中**小區,電梯廣告都是承租給廣告公司,想做廣告是直接跟廣告公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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