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本質上是為了在為開發商售賣期房、提高資產周轉率提供法律支持。
1.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4)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
(5)預購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房屋買賣的證明材料。
2.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債權合同原件;
(5)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6)當事人關于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
(7)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權的,提交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的證明原件。
3.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
房屋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的,除提交本項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原件、他項權利證書原件、抵押權注銷申請書原件;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原件;
(5)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轉讓合同中已有約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
已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的房屋,可以辦理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5)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約定的除外)。
5.預告登記的變更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4)變更事實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
6.預告登記的注銷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預告登記證明原件;
(4)證明預告登記的房屋權利終止的證明材料原件。
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已成事實和待成事實的區別:已登記是登記成功的事實存在,具有法律效力;已預告登記只是一種“預約”,登記並未成功且不一定能登記成功。
抵押預告登記是什么意思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如在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221條規定: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抵押預告登記作為一種臨時性登記行為,既不是行政部門對期房交易的監管行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產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記。
其設立目的在于期房買賣中,債權行為的成立和不動產的轉移登記之間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種原因而導致相當長時間的間隔,為平衡不動產交易中各方利益,維護交易安全。
法律賦予了抵押預告登記能夠對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但鑒于不動產物權尚未成立,不具備法定的抵押登記條件,故不產生優先受償的效力。
抵押預告登記是在房屋不具備法定物權形式,不能依法進行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為了保全將來財產權變動能夠順利進行的臨時性登記行為,只有當條件成就,辦妥了抵押登記后,才產生優先受償的抵押效力
]]>預售登記證就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是商品房預售的許可憑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手續
一、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后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并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二、房地產管理部門在接到開發企業申請后,應當詳細查驗各項證件和資料,并到現場進行查勘。經審查合格的,應在接到申請后的10日內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間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登記證明。
如何辦理房屋預告登記
1、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后,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中合同約定預告登記。
2、約定后,購房者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申請,經過受理審核后,由房產管理部門記載于登記簿,購房者交費后領取登記證明。
3、辦理登記預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預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買受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出賣人與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買受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預售登記由買賣雙方依照約定共同申請辦理,出售方未按照約定辦理的,購房人可單獨申請辦理。辦理時需要準備身份證、已備案的房屋預售合同、與開發商簽訂的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購房合同中有相關條款的不用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