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么)
前沿拓展:
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職工個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提取金額與貸款之和調整為35萬、二次使用公積會貸款首付比例則由之前的30%提高到了50%。近日,記者從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號開始,我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政策,而二次公積金貸款被收緊成為了此次政策調整的重點。
9月5日,記者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河區管理部看到,不少市民們正在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業務,大家對于新政略有知曉,但好多市民表示對于其中具體內容仍有不懂。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科科長井小琴介紹,因我市公積金貸款使用率不斷提升,為了更好地防范公積金資金流動性不足的風險,我市調整公積金使用政策,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及指示精神,對公積金使用情況進行收緊性調整。記者現場了解到,此次新政主要涉及5方面內容的調整,為了讓廣大市民更加清楚新政調整的詳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科科長井小琴對新政進行詳解。
調整一:
職工首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提取(貸前提取)與貸款額度之和單人不超過35萬元。
據了解,此次政策調整將職工單人購房提取公積金金額和公積金貸款之和由之前的最高40萬降為最高不超過35萬元。夫妻雙方均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狀況下,二人分別測算后進行金額相加,總額度不超過70萬元。
井小琴:“舉個例子,如果您購房提取10萬元,那么貸款的最高限額只能貸25萬,因為加起來不超過35萬。如果說您只提取5萬,在貸款可以測算到的情況下,能測到30萬,那么您就是提(取)加貸(款 )能拿到35萬。總和不能超過35萬,提多還是貸多就看個人選擇。這是對個人而言,如果說夫妻雙方都繳存住房公積金,則是分別測算,測算完之后再相加。”
井小琴介紹,新政的實施對測算額度較小的群眾并無影響,因為他們額度本來也只能測到15萬,或者是20萬,基金賬戶只有5萬的話,意味著從中心帶走的數額不超過30萬,那么這個對他們就沒有影響。但是對于一些從來沒提取過的老職工,賬戶余額比較多,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也比較大,繳存比較穩定,個人能測算到30萬的額度,賬戶里有10萬的話,按照之前的政策他可能拿走40萬,但在新政策下提取和貸款額度之和只能拿走35萬。
“這是就一個人而言。如果是夫妻雙方,就先分別進行測算,再相加決定二人的提取額度的多少。比如女方提5萬貸30萬,拿走35萬,其老公能提5萬,但是他只能測算到20萬,那他就只能帶走25萬。那兩人加起來是從中心帶走60萬。如果戶主選擇不一次性將錢都提走,貸款剩下的錢可以繼續在賬戶放著,如果是首次貸款的話,可以選擇進行按月對沖 ,或者說不想按月對沖,當貸款余額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可以實行余額對沖。”井小琴說。
調整二:
職工申請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價的50%。
井小琴:“受國家重點支持首套住房采用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影響,首套房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沒有變化,而二次使用公積會貸款首付比例則由之前的30%提高到了50%。對于改善性住房,二次貸款的話條件比較嚴一些,首付比例從不低于30% 調整為不低于50%。”
調整三:
已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再次購買住房,辦理購房提取業務的,持同一套購房手續不允許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持同一套購房手續不允許辦理購房提取(貸前提取)、按月對沖還貸及余額對沖還貸業務。
據了解,新政明確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持同一套購房手續,按月對沖還貸和余額對沖還貸業務將不予辦理,購房提取和公積金貸款也只能選擇一項業務進行申請。
井小琴:“其實用一句比較通俗的話來說就是提(取)了不能貸(款) 貸(款)了不能提(取)。就是說如果你是9月1號之后辦理公積金二次貸款,那么你辦理的這套住房,如沒有辦理購房提取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貸款,但是申請貸款之后,便不可以再進行按月對沖還貸及余額對沖還貸業務,也不能再進行提取業務,錢只能在賬戶里放著,按照現行政策來說,只能等到退休的時候,在貸款還清的情況下,進行退休提取。”
調整四:
停止辦理持《不動產權證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據了解,2019年9月1日之后,持房本貸款的這項業務已經停止辦理了。對于廣大職工來說,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付完首付兩年之內可以申請貸款。如果是二手房,可以通過二手房交易平臺,邊過戶邊辦理貸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本已經辦下來了,那么這個貸款業務就不可以再受理了。
井小琴:“之前關于此的貸款政策有兩種,就是說拿上購房合同兩年之內可以申請,拿到產權證一年之內也可以申請,但是9月1號之后,拿到產權證來申請貸款則是不予辦理的。因為如果你房本已經到手了,那么我們認為你的購房行為已經結束了,房款已經付清了,這便不符合辦理條件了。”
調整五:
停止辦理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兩年內提取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積金新政調整,還停止辦理了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兩年內的提取業務,而商業貸款則執行原有政策不受影響。
井小琴:“就是之前我們有一個針對固定貸款客戶的政策,即還清公積金貸款以后兩年內如果賬戶余額錢還多,戶主愿意辦理提取,可以辦理提取業務,但是新政策實施后停止了這個業務。但簽訂完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兩年之內,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還清商(業)貸(款)兩年之內,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這個不是新政策,這是我們一直在執行的,這次沒有調整、沒有變化。”
(記者:李碩)
拓展知識:
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自動離職、退職)的;4.出國、出境定居的;5.職工**亡或被宣告**亡的;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被解除公職的;7.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8.支付房租超過家庭工資總收入30%的;9.大病提取公積金本人、配偶及直系血親(子女及其夫妻雙方的父母)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癥)、癌癥、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精神分裂癥等重病、大病的。
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
公積金取現條件是:無房戶支付房租時可以取現;遭遇重大疾病時可以取現;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可以取現;退休時可以取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取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可以取現。
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權的自住性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并已經與單位解除了或者終止了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者赴港、澳、臺地區來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經超出家庭每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來務工人員已經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制的《**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備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4、離休、退休的,如果住戶屬于這種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特殊情況,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生活艱難的,生活面臨巨大壓力,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話,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勞動關系,應提供與原單位,就是自己工作過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7、出境定居的,應出具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或**機關簽發的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8、償還住房貸款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提取日貸款余額證明,必須是由銀行發布的。其中,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屬于是商業性的,還應提供借款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鎮較低生活保障的,應提供《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證》或勞動、工會等部門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
10、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書、二者可以選擇其一,支付房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11、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如果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提供縣(區)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說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職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2、進城務工人員或職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再存在雇傭關系,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13、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應提供**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證明,證明已經**亡。屬于亡者法定繼承人的,具備法律效益的繼承人,應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應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身份證;
1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沒有工作的,應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15、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參與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基本的必備材料,還應提供配偶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6、代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須同時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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