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提取不限次數(北京公積金每月提取上限)
前沿拓展:
北京公積金提取不限次數
會有影響,會影響以后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么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準辦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占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于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于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準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于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5日發布公告,對《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并就修訂稿公開征求市民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公積金提取獲批后,1個工作日內就會直接劃入本人賬戶,并且取消了提取次數的限制,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公積金提取。
什么情況下能提公積金?這是繳存職工最為關心的事兒。征求意見稿提出了11種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情況,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租住房屋支付租金的,等等。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注意到,相比此前的版本,“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這句被刪除了。
不過,實際上,從幾年前開始,本市對租房公積金提取就已經簡化手續,只要是無房,無需提交租房合同和**,就能按照每個月1500元的標準提取公積金。
此次修訂,也簡化了公積金提取的流程。征求意見稿提出,單位或職工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1個工作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也就是說,將來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1個工作日到賬。
此外,對于公積金提取次數的限制,在征求意見稿中也被刪除。
根據原先的辦法,公積金提取的次數是有限制的。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也就是說,如果是商品房,按照辦法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政策房則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瑩瑩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 邰紹峰
拓展知識:
北京公積金提取不限次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一、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 2006 〕2 號》第三章 提取額度
第七條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第九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 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
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條
職工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二條
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條
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幣 10 元
二、溫馨貼士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在職期間判處**刑、判處**或**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
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以上來源于: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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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提取不限次數
您好,可半年提取一次。以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自2013年9月26日起,職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時間間隔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實行管理,即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次提取轉賬時間與下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必須為180天(含180天)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為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無法登錄可以去公積金大廳查詢。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次數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并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公積金提取不限次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并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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