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
前沿拓展:
個人所得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省級****、國務院部委和******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的有哪些?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減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同級**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月1日,是每年我們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開啟的日子。從這一天開始一直到6月30號,我們都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的APP,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預算清繳的最主要作用是退稅和補稅。
由于我們綜合收入的四項分收入現在都實行的是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制度,很容易出現多扣多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因此多繳稅的人可以辦理退稅,但是也有少部分人需要補稅。千萬不要胡亂**作,一不小心弄成補稅可就“悲劇”了。
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呢?
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人群,主要有兩類:
第1類,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不申請退稅,無需辦理。
經常遇到很多人詢問自己每月只有三四千元的收入,可不可以也退稅呢?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退稅的,這不是社會福利。必須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的情況,才能夠退稅。
當然也不是說月收入三四千的人不納稅,如果是一些以勞務費收入為主要來源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比例是20%呢,肯定是可以退稅的。月勞務費收入4000元,至少需要預繳納1000元的個人所得稅。
第2類,年度綜合所得收入大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大于400元的。
這種情況實際上是補稅。
對于年綜合所得收入低于12萬元的,無論欠繳多少個人所得稅,也無需辦理匯算清繳。
對于需要補稅金額小于400元的,也無需辦理匯算清繳。
當然,上面這兩種情況只是無需辦理匯算清繳。跟個人愿意放棄退稅一樣,個人愿意主動辦理匯算清繳,愿意主動補稅也是歡迎的。沒有補稅,其實國家也不會追究。萬一**作錯了,其實是可以作廢的,不用過于擔心。
個人所得稅怎么算?
從2019年開始,國家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統稱為綜合所得,實施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是以年度總收入為基礎。最主要的兩個概念是收入額與應稅所得額。
收入額不一定等于我們的真實收入。一般來說,單純是工資薪金所得的話,收入額實際上是應發工資的不是實發工資。收入額包含了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等等。
如果是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即計算80%。另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應稅所得額,是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平均每月5000元)、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年金等個人負擔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目前,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還是以個人繳稅為主,能夠體現出家庭特點的實際上是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即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大病支出等。
很多人可能由于發放年終獎、突發大病、勞務費收入等情況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因此才需要退稅。今年有人網上截圖稱,能夠退稅3.5萬多元,這真的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實際上,我們現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也就一億人左右,能夠退稅的人可能會更少。不用過于羨慕了,好好努力工作,提高收入才是關鍵。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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