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提取政策(武漢公積金提取政策2022)
前沿拓展:
武漢公積金提取政策
新規主要涉及,在員工基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的基礎上,增加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及繳存帳戶余額等技術標準,分別對新參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以參繳6個月以上的職工,以及由異地調到武漢市的職工,實施不同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審核方式。 </br> 這次政策調整之后對貸款比例也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購買首套住房且為一手房,包含商品房、集資房和經濟適用房,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米含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8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以上的,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對于購買二手房所購的房屋,時間不同,也有不同的規定,所購的房屋的建成時間在十年含十年、十年到20年含有21年、3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率分別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70%、60%和50%。還有一個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住房現有住房建筑面積在140平米以下規定的,貸款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
長江日報4月29日訊4月29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將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實際,借鑒先進城市公積金中心的經驗,對現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修訂。
“為保證修訂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我們進行了半年多的準備工作。”市公積金中心介紹,中心領導帶隊,深入各分中心和部分單位調研,廣泛聽取意見,收集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對比分析,充分進行風險評估,并在官網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建議。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修訂老辦法。”市公積金中心介紹,為了助力武漢打造“比肩國際、全國最優”的營商環境,全力當好服務職工的“金牌店小二”,市公積金中心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通過優化流程、信息共享,進一步減事項、減環節、減資料、減時限、減跑動次數,統一網上和柜面審核標準,提升提取業務網辦率和離柜率,最大程度方便繳存職工辦事。本次修訂,擬將辦理事項由25項合并為17項,將專項材料料由48項減為29項。
市公積金中心介紹,保障性和互助性是住房公積金的重要特點,本次政策調整堅持房住不炒、租購并舉,聚焦職工反映較多的卡點堵點和難點問題,兼顧職工合理訴求和資金流動性要求,保持提取政策的連續性、公平性和穩定性,整體上提取頻次和額度沒有大的調整改變,確保我市住房公積金健康可持續發展。同時,隨著城市圈發展規劃戰略實施,使用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的職工越來越多,需增加相關政策規定來滿足該部分職工的提取需求。
針對部分提取業務的合規性問題,也進行了規范。如原《辦法》中關于重疾類的提取政策,既有違相關規定,也偏離了制度的核心要義,應當予以調整。同時,為有效應對新出現的違規騙提行為,須通過政策調整進行遏制。
調整要點如下:
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提取
新辦法明確提出,將“重點支持職工及其配偶購買首套自住房,有條件地支持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
存量房**滿6個月才能申請提取
新辦法中,增加“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為存量房的,應當在《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6個月,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款。
住房公積金中心介紹,此前,曾發現有不法中介通過虛構購房行為頻繁過戶房產套提住房公積金行為,實踐證明:此控制條件對防范違規套提住房公積金有效,這也是大多數城市的做法(有的城市甚至規定為滿12個月)。
只能提取商貸余額調整為可提取商貸金額
新辦法中,選擇提取住房公積金還商貸,“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剩余金額”,調整為“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組合貸還商貸,由“12個月”調整為“36個月”
新辦法將首套房組合貸款中還商貸的,“每12個月可辦理提取一次”調整為“每36個月可辦理提取一次”。
備案合同提取由“半年內”放寬到“一年內”
新辦法提到,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還可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憑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半年內”放寬到“一年內”。
二套房提取取消“五年內”限制
新辦法取消原規定二套房“在不動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可提取一次”中“五年內”的限制條件,其他條件不變。
明確異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方式和額度
新辦法明確異地第二套自住房在《不動產權證》辦理后憑證提取,提取頻次及額度與武漢本地第二套自住房一致。
此外,若辦理了二套房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可選擇憑《不動產權證》提取,也可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每12個月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金額。
租房提取增加了查“住房公積金購房使用記錄”條件
新辦法中,租房提取條件調整為“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或貸款的,才能辦理租房提取(具備公租房資格的除外)”;
此外,還提高了“雙高人才”租房提取限額,提高到普通租房提取的2倍。
重癥提取對象限定為職工、配偶、子女
新辦法調整了“重癥”提取保障對象,將原來的“繳存職工、配偶、子女及繳存職工父母、配偶父母……”范圍,調整為“繳存職工、配偶、子女”。此外,還適當放寬了“重癥”提取病種范圍。
整合了銷戶提取類型
將銷戶類提取進行合并、調整,向“封存停繳滿兩年”合并統一,減事項、減環節、減流程、減資料、統標準、推進“網上辦”。(長江日報記者冷靖華 通訊員張從雙)
【編輯:張玲】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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