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器(公積金繳費比例計算方法)
前沿拓展:
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器
社保包含五險一金“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1%(非農業戶口)14%(農業戶口),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5%,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4-1.2%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照你的實際工資來計算,以**的月平均工資的60%和300%作為下上限。
來源:吉網
日前,**吉林網從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獲悉,2022年度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有調整。
那么,對于職工關注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何調整?繳存基數調整依據什么計算的呢?
下面,一起來看看。
2022年度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
繳存基數調整依據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GB/T51271-2017)等相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每年核定一次。
繳存基數計算口徑
1、各繳存單位應以2021年度(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 [1990] 1號)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明確繳存基數構成的通知》核定。
繳存基數上限、下限核定依據
1、繳存基數上限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應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據吉林省統計局發布的2020年長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0372元計算,月平均工資的3倍為22593元(90372元-12個月X3倍)。
2022年,長春市(含外縣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暫執行22593元,待2021年長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公布后,再做調整。
2、繳存基數下限
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應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吉林省****關于發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吉政函[2021] 69號),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80元;
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公主嶺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40元(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隨之調整)。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繳存單位每年只能在規定時間內調整一次繳存基數。職工2021年在繳存單位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繳存基數為2021年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月數。
通過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時。
繳存基數上調或下調的,使用變更業務中“基數調整(申報)”功能辦理;
繳存基數無變化的,使用變更業務中“年審-基數無變動(申報)”功能辦理。
**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陳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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